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關于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的通知
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關于進一步
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
社會組織工作的通知
(中檢辦發〔2026〕142號)
本協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本協會全體會員(會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決策部署,持續落實民政部等22部門印發的《關于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 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民發〔2021〕25號)有關要求,動員全國性社會組織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不斷凈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民政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中國質量檢驗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總局人事司也對相關工作提出要求。
按照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的通知》(民辦便函〔2026〕748號)的相關部署和市場監管總局人事司的有關要求,本協會現就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持續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先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三次專項行動,對各類非法社會組織給予嚴厲打擊,取得了積極成效。當前,一些境內外機構和人員未經境內主管部門登記,擅自以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活動形式更為隱蔽,活動手法更為多樣,社會危害仍較為突出。本協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全體會員(會員單位)必須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不僅是維護自身權益的現實需要,更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切實增強配合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努力為社會組織領域正本清源貢獻力量。
二、堅決與非法社會組織劃清界限
本協會必須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和風險意識,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內部治理。不倡導、不發起、不參與成立非法社會組織,不加入非法社會組織,不為非法社會組織“站臺”或“代言”;不接受非法社會組織作為分支機構、下屬機構,不為非法社會組織逃避監管提供庇護;不將銀行賬戶、活動場地等提供給非法社會組織使用;自有宣傳渠道不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任何服務;不與非法社會組織合作開展活動,不資助非法社會組織,不接受非法社會組織的捐贈、資助;禁止發起、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的人員擔任本協會負責人、名譽職務等;禁止非法社會組織或其負責人參加本協會任何活動。
三、動員本行業抵制非法社會組織活動
本協會要結合自身特點和工作實際,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宣傳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相關政策法規、工作要求、典型案例等,深入揭批非法社會組織慣用伎倆和社會危害,營造非法社會組織“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本協會將通過發布公告、加強宣傳等方式,發動廣大會員(會員單位)、質量檢驗行業從業人員踴躍參與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堅決抵制非法社會組織活動。
四、依法應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侵擾
本協會和本協會會員(會員單位)及本協會服務對象等相關主體在與有關社會組織聯系或合作時,應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平臺”(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微信號:chinanpogov),查詢該組織身份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果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信息,可通過上述政務平臺、微信舉報,或者直接向違法行為發生地民政部門舉報,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本協會合法權益受到非法社會組織侵害,本協會將及時通過發布聲明、提起訴訟等方式澄清事實、維護權利;同時,本協會鼓勵并支持會員(會員單位)、服務對象等相關主體在遭遇類似情況時依法維權。
請本協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和全體會員(會員單位)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
(本協會聯系人:尹宜娟,電話:010-59196529)
中國質量檢驗協會
2026年7月23日




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關于進一步
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
社會組織工作的通知
(中檢辦發〔2026〕142號)
本協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本協會全體會員(會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決策部署,持續落實民政部等22部門印發的《關于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 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民發〔2021〕25號)有關要求,動員全國性社會組織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不斷凈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民政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中國質量檢驗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總局人事司也對相關工作提出要求。
按照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的通知》(民辦便函〔2026〕748號)的相關部署和市場監管總局人事司的有關要求,本協會現就進一步配合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持續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先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三次專項行動,對各類非法社會組織給予嚴厲打擊,取得了積極成效。當前,一些境內外機構和人員未經境內主管部門登記,擅自以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活動形式更為隱蔽,活動手法更為多樣,社會危害仍較為突出。本協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全體會員(會員單位)必須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不僅是維護自身權益的現實需要,更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切實增強配合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努力為社會組織領域正本清源貢獻力量。
二、堅決與非法社會組織劃清界限
本協會必須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和風險意識,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內部治理。不倡導、不發起、不參與成立非法社會組織,不加入非法社會組織,不為非法社會組織“站臺”或“代言”;不接受非法社會組織作為分支機構、下屬機構,不為非法社會組織逃避監管提供庇護;不將銀行賬戶、活動場地等提供給非法社會組織使用;自有宣傳渠道不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任何服務;不與非法社會組織合作開展活動,不資助非法社會組織,不接受非法社會組織的捐贈、資助;禁止發起、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的人員擔任本協會負責人、名譽職務等;禁止非法社會組織或其負責人參加本協會任何活動。
三、動員本行業抵制非法社會組織活動
本協會要結合自身特點和工作實際,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宣傳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相關政策法規、工作要求、典型案例等,深入揭批非法社會組織慣用伎倆和社會危害,營造非法社會組織“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本協會將通過發布公告、加強宣傳等方式,發動廣大會員(會員單位)、質量檢驗行業從業人員踴躍參與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堅決抵制非法社會組織活動。
四、依法應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侵擾
本協會和本協會會員(會員單位)及本協會服務對象等相關主體在與有關社會組織聯系或合作時,應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平臺”(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微信號:chinanpogov),查詢該組織身份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果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信息,可通過上述政務平臺、微信舉報,或者直接向違法行為發生地民政部門舉報,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本協會合法權益受到非法社會組織侵害,本協會將及時通過發布聲明、提起訴訟等方式澄清事實、維護權利;同時,本協會鼓勵并支持會員(會員單位)、服務對象等相關主體在遭遇類似情況時依法維權。
請本協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和全體會員(會員單位)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
(本協會聯系人:尹宜娟,電話:010-59196529)
中國質量檢驗協會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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