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遂平:助人制售假酒獲刑
明知他人使用低價白酒加工勾兌成高檔白酒,仍向其大量出售低檔白酒和高檔白酒酒瓶。日前,經河南省駐馬店市遂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
2020年5月,蘇某得知他人在加工制作假冒高檔品牌白酒時,需要使用低價白酒作為原料酒,于是批量購進低價原料酒,再加價向制假人員銷售。為了多賺些錢,蘇某還向制假人員販賣高檔白酒的酒瓶,這些酒瓶被制假人員用來加工制作成“貴州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白酒,并對外銷售。2021年3月,公安民警前往制假窩點抓捕制作假酒的犯罪嫌疑人時,將正前往制假窩點售賣低價原料酒的蘇某一并抓獲。到案后,蘇某認為他并未參與制假,所銷售的原料酒都是真酒,并未違法。
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后,經辦案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蘇某逐步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他人制作冒牌白酒起到了幫助作用,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共犯,遂自愿認罪認罰。近日,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明知他人使用低價白酒加工勾兌成高檔白酒,仍向其大量出售低檔白酒和高檔白酒酒瓶。日前,經河南省駐馬店市遂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
2020年5月,蘇某得知他人在加工制作假冒高檔品牌白酒時,需要使用低價白酒作為原料酒,于是批量購進低價原料酒,再加價向制假人員銷售。為了多賺些錢,蘇某還向制假人員販賣高檔白酒的酒瓶,這些酒瓶被制假人員用來加工制作成“貴州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白酒,并對外銷售。2021年3月,公安民警前往制假窩點抓捕制作假酒的犯罪嫌疑人時,將正前往制假窩點售賣低價原料酒的蘇某一并抓獲。到案后,蘇某認為他并未參與制假,所銷售的原料酒都是真酒,并未違法。
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后,經辦案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蘇某逐步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他人制作冒牌白酒起到了幫助作用,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共犯,遂自愿認罪認罰。近日,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 2026年上半年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侵權假冒取得成效(2026-07-22)
- 虛假宣傳、以假充真……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八起傳統工藝市場“打假清源”典型案例(2026-06-06)
- 寧夏開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問題專項治理行動(2026-05-20)
- 甘肅“劍指”兩類食品銷售虛假宣傳(2026-05-16)
- 我國摧毀特大假酒網絡(2026-04-21)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3458號